当前位置:首页 >> 个人文集 >> 法人犯罪的几个基本问题探讨
    
文学大观园
5566音乐-5566QQ.com <body></body>
最新公告

      中华国学博大精深,本网站愿意与所有同仁共同研讨中华传统文化,互相交流学习,以求深刻领悟。


 
琴台视频聊天

当前在线:196人
昵称:
密码:

琴台文苑视频聊天室

聊天室1 琴台文苑在线196人
必须填写昵称:
密码(游客勿须填写):

英语世界管理
最新新闻
天下谁人不识君
中国科幻底气来自大国重器
不断书写荒漠化防治新篇章
坚持正确的思想理念 传承中华民族灵魂
冬日天寒,我从不怀疑春天的花朵
今夜
同学老照片
福寿康宁
微信记录怎样才能成为证据
张伯礼:中医药可及性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中国脑健康日 关注健康从“头”开始
安徽省教育厅解读高考综合改革热点问题
广告
>
友情链接






统计数据
 ○-今日文章:0
 ○-文章总数:1508
 ○-今日访问:395
 ○-本周访问:5504
 ○-本月访问:2513
 ○-访问总数:5938333
  双击自动滚屏  
法人犯罪的几个基本问题探讨

发表日期:2021年8月24日  本页面已被访问 642 次

 

 

法人犯罪的几个基本问题探讨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计洪彬

19958月

 法人犯罪是当前经济犯罪中的一种新的形式如何理解法人犯罪的概念如何理解法人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关系,如何适用法律现作如下探讨

法人犯罪的概念及其在我国事法规中的提法

目前,学术界有关法人犯罪的模念尚有争议,比较流行且有说服力的概念则从法人犯罪内容析评及理性思考着眼揭示出法人犯罪质的规定性的概念这些学者认为:“法人犯罪是指已具备法人资格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合法社会组织体在法人意志支配下违反法律规定或不履行其法律义务故意或过失地实施的犯罪行为。”这里提出的法人犯罪的概念在主体上规定了法人犯罪必须是具备了法人资格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体所实施的犯罪

法人犯罪的这一概念不同于我国现行刑法上所规定的单位犯罪的概念我国现行刑法规定:“法人犯罪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合法社会组织违反法律规定或不展行其法律义务而实施的犯罪行为。”这里提出了单位犯罪的概念法人犯罪的概念从理论上讲当然不能等同于单位犯罪的概念。“单位犯罪的概念的外延比法人犯罪概念的外延要大得多我国刑法上提出的单位犯罪概念中的单位是指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合法的社会组织体这些单位有些具有法人资格有些则不具有法人资格也就是说法人都可以称为单位”,"“单位则并非完全都是法人因此单位犯罪既包括法人犯罪也包括非法人的单位犯等如法人的二级机构犯罪等从严格意义丰讲法人犯罪的主体应为已具各法人资格的单位而不能简单地表述为单位”。但是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刑法规定均单位犯罪的概念更有利于打击或预防全体社会组织滥用职权危害社会的行为所以在实际办案中应以刑法规定的法人犯罪的概念也就是单位犯罪的概念为准

我国刑事法规中提出的单位犯罪对于法人犯罪的主体赋予了更为广泛的内容但对各种具体的犯罪来说各犯罪主体则根据其犯罪性质不同而冠以必要的限制性条件因为这些犯罪的性质与其主体的性质具有必然的联系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及司法解释法人犯罪的主体有如下六种提法:

()19881月全国人大常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朴充规定中提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19889月全国人大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朴充规定中提:“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1992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偷税抗税罪均扑充规定等法律中提:“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

(1990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关于稳治走私制作飞驳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约决定等法律中提单位”。

()全国人大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提:“企事业单位”。

()、全国人大19939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提:“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般务的单位。”法人的所犯罪行的性质不同其所适用于不同性质的主体范围也不同对于有些教罪来说只有某些特殊主体才是此种犯罪的构成要件当然法人犯罪亦不同于共同犯罪其区别在子:

()、主体不同共同犯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法人犯罪的主体则只能是法人及其构成要素的自然人

()、组织的合法性不同法人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组织共同犯罪的组织则不一定是合法组织

()、犯罪的主观方面不同法人犯罪可以是故意犯罪也可以是过失犯罪;而共同犯罪则只能是故意犯罪

法人犯罪的构成要件的特殊性

注入犯罪的犯罪构成是一个复杂的整体犯罪结构因而其犯罪构成及其要件也具有特殊性

()法人犯罪主体的特殊性

上面我们谈到法人犯罪在我国刑法上表现为单位也罪的概念外延其内涵则包括两个犯罪主体即法人主体和法人构成要素的自然人主体法人主体在通常情况下是固定不变的而自然人主体则是可变的因为法人是被立于自然人而存在的主体某个或某些法人成员法人领导的变更及职务的变化并不影响法人本身的存续但是法人构成要素的自然人主体不仅自身在发生变化而且随着案件的具体发展变化不同其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也在发生变化因此在处理案件时不仅对法人主体要认真研究而且对各构成法人要素的自然人主体及其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变化也应认真分析研究判断

另一方面作为法人构成要素的自然人在法人犯罪中具有双重身份也称为双重属性即具有独立性和从属性两重属性其独立性表现为他是具有独立思想和行为的个人他完全可以作为区别于法人并独立子法人的社会关系主体身份出现独立处理自已的事务并且他亦是法人犯罪中的独立主体只要法人犯罪存在他就要独立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其从属性表现为他作为法人整体的构成要素他的思想和行为都是法人这个有机整体的组成部分从属于并服务法人整体思想和行为其主观意志在一定程度主受法人整体意志的支配其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也从属于法人的整体行为否则只能是个人犯罪而并非法人犯罪

法人犯罪是法人这个有机整体实施并完成的法人是由众多的自然人组成的有机整体它的整体意志和思想是通过作为其构成要素的自然人以一定的结合方式形成的;它的整体行为也是通过其构成要素的自然人以一定的结合方式实施的在处理案件中我们要认真把握住法人主体及其构成要素的自然人主体在案件中各自的法律地位及相互关系把握住作为法人的构成要素的自然人在法人犯罪中的双重属性

()法人犯罪的主观方面的特殊性

法人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特点表现为它具有不同于个人意志的法人整体意志法人犯罪是在法人整体意志支配下的犯罪这种法人的整体意志可以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程序根据法人的章程规则或授予的职权范围体现出来也可以通过法人决策机关的策划授意批准默许或指挥实施体现出来同时法人的整体意志还可以表现为法人最高领导者的个人决定少数领导成员的决定以及全体法人成员的共同决定有的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意志或主管人员的意志就是法人的整体意志无需任何决策机构的批准我国刑法把法人犯罪和法人刑事责任视为法人自身的犯罪和刑事责任的这就要求法人成员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是法人整体意志或意识的反映或者说是在法人意志支配下实施的才能认为是法人犯罪而不是个人犯罪鉴于法人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不同我们把它们分开来谈

1、法人故意犯罪

法入故意犯罪是指法人代表人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法人成员在法人意志支配下以法人名义和为了法人利益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法人故意犯罪是在法人意志直接支配下实施的犯罪法人意志形成方式很复杂我们在处理案件时必须具体分析以确定其是否在法人整体意志支配下实施的否则只能是个人犯罪而非法人犯罪有些直接责任人员在没有得到法人授权的情况下基于自己的意志以法人名义和为了法人利益进行其犯罪活动但这种行为得到其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或有权代表法人意志的人员的默许或批准仍可认为是在法人意志支配下的法人犯罪法人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内容与自然人犯罪的故意内容是一样的无须重述所不同的是法人的心理态度是通过其构成要素的自然人表现出来的特别是通过其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表现出来的这里体现了法人整体意志和自然人的心理态度的统一性和一致性这种统一的一致的犯罪故意是法人整体的心理态度构成了法人犯罪的主观要件之一

2、法人过失犯罪

法人过失犯罪是指法人在业务活动中其代表人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法人成员违反法律对法人的规定或不履行法入应尽的义务过失造成的危害社会的结果

法入过失犯罪是指法人在其业务活动实施过程中违反法律的规定或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的过失的心理态度法人主观要件上的过失的心理态度也包括疏忽大悉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其内容也与自然人的过失犯罪相同所不同的是法人的整体心理态度是通过其构成要素的自然人表现出来的当法人成员在其业务活动中在法入意志支配下违反法律对法人的规定或不履行法人应尽的义务过失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时这些法人成员的过失心理态度也就是法人整体的过失心理态度同时法人代表人主管人员直接卖责任人员主观上的过失又是支配其各自过失行为的的心理态度是他们对法人犯罪负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如果法入成员虽然在法人犯罪的实施中起着重要作用但主观上没有过失也不能对法人犯罪负刑事责任另外法人过失犯罪强调法人在其业务活动中的过失行为如果不在其业务活动范围内的过失犯罪则不属于法人的过失犯罪

()法人犯罪的客观要件的特殊性

法人犯罪的客观要件的特殊性表现为法人犯罪行为的两种方式即作为和不作为的方式都是由若干个法人成员的行为组成的整体行为也就是说法人的整体行为是通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的具体行为来实施的

当然法人犯罪的客观要件和其他犯罪的客观要件一样表现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从目前情况看法人犯罪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经济领域及其他如危害公共安全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工作秩序等领域内另外法人犯罪的客观要件的特征也表现为触犯刑律的行为即违反了刑法规范要求的法人整体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这里应注意我国刑法和司法解答对某些法人犯罪规定不同于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法人犯罪的作为和不作为的整体行为都是在法人意志支配下的各个法人成员的具体行为以一定方式的组合其特征表现为:1、各法人成员的行为体现了法人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行为。2、各法人成员的行为是为了法人利益而实施的行为。3、各法人成员是人犯罪案件主要有三种情况:

()由于法人犯罪的情况比较复杂有些法人犯罪案件涉及有关行政领导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力不利于迅速查处的案件检察机关就应当直接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查办有关法人案件时发现的与此案有关的法人犯罪案件应由检察机关一并立案侦查

()已构成法人犯罪案件但有关单位不报不查或查而不力查而不结以罚款代刑事惩罚的法人犯罪案件应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法入案件的级别管辖应根据刑诉法关于案件的性质被告人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案件的影响大小来决定这里也应考虑法人犯罪有两个犯罪主体我应在统筹考虑的同时以法人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可能被判处的刑罚来确定法人犯罪案件的级别管辖

法人犯罪案件强制措施的适用

对法人犯罪案件强制措施的适用可分为三种情况:

()对被告法入的诉讼代表人不可使用强制措施因为被告法人的诉讼代表入的地位实质上是一种诉讼代理人他与被告法人是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他在刑事诉讼中既不是证入也不是被告人而是具有独立诉讼地位的诉讼参与人以法人的名义实施的或在法人的业务活动中实施的行为

我们还应注意法人犯罪不同于自然人犯罪是其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只能是法人整体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里是否是整体行为的辨认很重要如果是个人行为而非整体行为那只能是个人犯罪整体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的分析与自然入犯罪因果分析相同

上述法人犯罪的三个要件是构成法人犯罪的主要要件是否构成法人犯罪依上面所述的三个方面为标准分析认定但我还要注意切实分析其特殊性

法人犯罪案件的刑事管辖

对于法人案件的部门管辖原则上以刑诉法规定的自然人犯罪案件的部门管辖为基础来确定法人犯罪案件的部门管辖对法律规定的26法人犯罪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法人犯罪案件有21。()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法入犯罪案件是:()、法人受贿罪。()、法人行贿罪。()、法人偷税抗税罪。()、法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等。()、法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立案侦查的其他法人犯罪案件这里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自已直接立案侦查的法人犯罪案件主要有三种情况

由于法人犯罪的情况比较 复杂有些法人犯罪案件涉及有关行政领导公安机关侦查不力不利于迅速查处案件检察机关就应当直接立案件

检察机关查有关法人案件时发现的 与此案有关的法人案件应由检察机关一并立案侦查

已构成法人犯罪但是有关单位不报不查或者查而不力查而不结以罚款代刑事处罚的案件,,应由检察机关立案从查

法人案件 的级别管辖应根据刑诉法关于案件的影响大小来 决定这里也应考虑法人 犯罪有两个主体我们应在统筹考虑的同时以法人的主观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可能被判处刑罚来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法人犯罪案件的强制措施

对法人犯罪案件强制措施可分为三种

对被告法人的诉讼代表人不可使用强制措施因为被告法人的诉讼代表人的 地位实质上是以种诉讼代理人他与被告法人是种委托与被委托的 关系他在刑事诉讼种既不是证人也不是被告人而是具有独立诉讼地位的人

()对被告法人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强制措施的使用依照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施行

  ()对被告法人如何适用强制措施现在法律无明文规定现在有人提出可以从我国现行立法出发结合被告法人的自身特征采取类似于剥夺限制法人经营管理自由的三种强制措施:"监视经营管理"、"财产保""暂时关闭"。"监视经营管理"指公安检察机关在诉讼期间可以派员对被告法人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视以防止被告法人继续犯罪或者转移稳匿罪证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财产保是指被告人或者第三人提供财产担保被告人的适当行为如呆被告法人发生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不仅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告法人提供的对产或者担保人提供的财产也将被部分或全部没收。“暂时关闭是类似于自然人的逮捕的强制措施如果被告法人的罪行特别严重采取监视经营管理或慰产保全部无济于事时可以将被告法入"暂时关闭",停止经营活动其批准决定的程序及时间可与有关逮捕的时间相一攻上述三种强制措施只是一种拟制现在并无胡 文规定 。



  双击自动滚屏  
  相关评论:    

 没有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用 户 名:
电子邮件:
评论内容:
(最多评论字数:500)
最新图文

琴台文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进入管理 |

联系地址:anhuijhb@163.com   联系人:联系QQ:276402521 备案号:皖ICP备11007636号